我國農業類上市公司董事會特征與公司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
時間:2017-10-17 來源:www.xayqsn.com作者:lgg
1 緒 論
1.1 研究背景和意義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業屬于第一產業,是人們在社會上生存獲取所需基本生活資料的來源。農業發展水平及生產率的高低制約著民經濟其他部門的發展,其發展好壞更是影響到政局的穩定和社會的長治久安。我國政府一直很重視農業發展,中央一號文件多次鎖定“三農”,從農業補貼、稅收減免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支持農業發展,足以證明,國家對農業改革和農村發展極為重視。 國家重視農業的發展,作為當前先進農業生產力代表的農業上市公司,對農業產業結構升級以及農業市場化起著重要的示范、帶頭作用,推動了農業產業的振興,促進了農民收入的增加。然而,當前農業上市公司的發展道路并不順暢,很多公司上市之后經營不善被 ST 或 PT,停牌、退市屢見不鮮,更或是被兼并收購。盡管國家多方支持農業發展,但是農業上市公司經營效益和社會效益仍令人不甚滿意,有的公司借用農業的“身份”上市,私下卻經營著非農業務,享受了政策卻背離了制定政策的初衷,背離了政府要求推動產業化的這一目標。伴隨著農業上市公司發展而來的是公司治理方面的問題也日益突顯,如盲目決策、非法占用資金以及頻頻驚爆的造假丑聞。天宸股份,其前身為聯農股份,是第一批上市的農業公司,如今卻已轉型為房地產業;*ST 廣夏、金健米業、綠大地等農業上市公司都曾因為報表造假而被中國證監會查處,其中綠大地的董事長也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捕;丹化科技,也就是曾經的大盈股份,其公司資金長期被第一大股東占用,致使部分投資項目被迫中停甚至無法再重新啟動。 作為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的董事會,不僅要負責建立經營戰略,還要全盤了解決策的實施進展過程,確保決策按原預算計劃進行,以降低經營風險。董事會有監督權,應對管理層業績進行客觀評價,對中小股東利益進行保護。董事會是股東與經營層之間的聯絡員——股東將公司的戰略管理托付給董事會代為行權,董事會又將公司治理托付給經理層,換句話說是董事會決定著公司內部治理機構的設置及運行。從公司的發展歷史過程來看,企業內部控制失去效力的關鍵問題就出在董事會,董事會治理效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公司的長遠發展。因此,對農業類上市公司董事會特征與公司績效的關系展開研究就顯得尤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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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國內外研究現狀
董事會制度的形成過程與公司組織的發展和演進過程是密切相關的,董事會代表并維護著股東利益,宣布某些重要決定,對公司業績的提高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和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基于董事會對公司績效的重要性,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激烈的探討,對此方面的研究頗多,但都沒有形成一致的結論。目前,有關董事會特征主要是通過如下五個方面來分析其與公司績效之間的關系。董事會成員最佳數應為多少,相關學者對此議論紛紛,莫衷一是。國外學者對此的研究要早于國內,并且一般都覺得規模大會比較好,董事會規模大就意味著公司所擁有的資源多,這種資源不僅體現在硬性的財務實務,更體現在人力資本等軟實力上,能夠擔任公司的董事大多在社會上有一定經濟地位,有較好的人脈,可以為公司樹立良好的外在形象,并且能夠更好地控制管理層,進而減少代理成本。 Kiel &Nicholson(2003)把 348 家上市公司作為原始數據,分析董事會規模與經營績效的關系,實證結果表明董事會人數越多經營績效越好,兩者正相關, Bozec等(2007)選取 14 家國有性質企業為樣本,也得出了相同的結論。Postma 等(2003)選擇獨立董事為控制變量,托賓 Q 值來為因變量來衡量績效,原始樣本則為荷蘭上市公司來研究兩者之間關系,結果證明兩者負相關;Eisenberg 等(2011),他們以芬蘭上市公司的數據為樣本,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提出假設,構造聯立方程,也得到相同的研究結論。Mitsudome 和 Weintrop(2007)對 1992—1996 年 174 家日本大型公司作為研究對象,發現兩者并不存在顯著相關關系。從中可以看出國外對兩者關系有較多的研究,然而結果卻是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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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國農業類上市公司的基本現狀
2.1 農業類上市公司的概念界定和基本情況
對農業類上市公司的界定是一個較為棘手的問題,頗具爭議。由于我國農業類上市公司極大多數走得是產品多元化發展路徑,對于其概念界定存在一定的困難。國內學者大多按照《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再結合自身研究內容、研究目的及信息的可獲得性來進行相關定義,因此對其定義各不相同。本文依照中國證監會 2012 年公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并參考了金融軟件數據中的分類標準,最終將其界定為從事農、林、牧、漁業以及農、林、牧、漁服務業的上市公司,共選取了 2010 年到 2014 年五年內持續經營的 35 家農業上市公司為原始樣本。根據上述概念界定,截止到 2010 年底,農業類上市公司共有 35 家,股本總額2230416.76 萬元,其中在深滬交易所上市的分別有 14 家和 6 家,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有 11 家,創業板上市的有 4 家,有 7 家上市公司在 2010 年—2014 年之間出現過被 ST 或*ST 的現象,占比高達 20%。ST 即“特別處理”、*ST 即“退市預警”,兩者都是對財務狀況發生異常或是有其它非正常狀況出現的上市股票的交易采取的一種特殊處理措施,如果連續二年出現經營虧損將被 ST,三年將被*ST。無論是 ST 或是*ST 的公司股票,其財務數據的波動性都比較大,為保證研究樣本的穩定性及連續性,本論文在進行實證分析時沒有將這類股票計入樣本數據中,因此,本論文的研究樣本共為 28 個農業類上市公司,但在進行現狀分析時,仍采用整體行業 35 家公司,詳情見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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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國農業類上市公司董事會特征的現狀
董事會是經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并依法成立的公司決策機構,對外能夠代表公司與其他企業展開交易與合作,對內則應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事務。董事會具有監督的權利與義務,應客觀評價管理人員的業績,對相關者利益進行保護,完成股東的托付。1989 年國外學者 Zahra & Pearce 最早對董事會特征進行研究并建立了模型,他們從領導結構、董事激勵、董事行為,董事會構成等方面來定義董事會特征。國內學者早期對董事會的研究主要傾向于檢驗其對公司業績是否具有促進作用(靳云匯等,2002),隨著研究理論和方法的不斷豐富和發展,于東智(2003)認為董事會特征可以分為三個方面:獨立性、行為和激勵特征,并于 2004 年的進一步研究將年齡與知識結構和穩定性也納入到董事會特征的范圍中。在對國內外文獻的綜合歸納整理上,本文從董事會特征的規模特征、獨立特征、行為特征以及激勵特征等四個方面來進行分析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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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 23
3.1 董事會規模與公司績效 ........ 23
3.2 獨立董事與公司績效 ..... 23
3.3 領導權結構與公司績效 ........ 24
3.4 董事會勤勉與公司績效 ........ 24
3.5 董事激勵與公司績效 ..... 25
4 董事會特征與公司績效的研究設計 ...... 26
4.1 數據來源與樣本選擇 ..... 26
4.2 指標選取及變量說明 ..... 26
4.3 模型設計 .... 27
5 實證結果及分析 ........ 29
5.1 單變量分析檢驗結果 ..... 29
5.2 相關性分析 ....... 30
5.3 回歸分析 .... 31
5.4 穩健性檢驗 ....... 35
5.5 假設檢驗結果統計 ......... 36
6 政策建議及研究展望
6.1 政策建議
本文共建立了七個理論分析模型,28 家農業類上市公司 2010—2014 年 5 年的數據進行了一系列的實證分析來檢驗董事會特征與公司績效之間的關系,通過第五章的實證檢驗結果,針對農業類上市公司經營績效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進一步完善董事會制度的以下政策建議,以期能夠有效促進公司績效的增長。本文的回歸檢驗結果表明只有在 2010 年的單變量回歸的情況下董事會規模與公司績效才呈顯著正相關,大部分年份兩者之間回歸的相關系數為正數,但是沒有通過顯著性水平檢驗,第二章對樣本公司的描述性統計的結果表明接近一半的農業上市公司董事會人數為 9 人,與目前多數學者贊同 9 人左右的董事會的觀點一致,說明通過對董事會治理的研究和探索,我國農業上市公司大都借鑒了 9 人左右最優的“董事規模論”。樣本中絕大部分企業董事會成員皆在 7—9 人之間,規模總體偏小,結合國內學者認為兩者之間呈倒 U 型曲線關系(于東智(2003)、于曉紅和趙巖(2012))的有關研究,說明樣本公司可能處在倒 U 型的上升部分,這些公司應注意可以適當地增加董事會人數,利用董事成員獲取更為豐富的資源,盡可能地實現董事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積極效用,提高董事會的工作效率;統計結果還表明,有部分樣本公司的董事人數為偶數,如果投票表決時出現雙方票數相同的情況,毫無疑問會增大董事會在決策過程中的難度,影響工作效率,所以在設置董事會人數應盡可能將其設為奇數以更利于投票表決。雖然目前的研究大部分趨向于 9 人董事,但是每個行業各有其特性,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又各有其特點,所以農業公司最終還是應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適當的增減董事人數,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確保在充分獲取所需資源的前提下合理確定董事會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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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由上述章節,通過描述性統計我們知道,農業類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次數一年最高出現了 22 次,會議次數 10 次以上合計比例高達 47.14%,但是最大值有逐步下降趨勢,其原因可能是因為公司開始意識到高頻率的會議次數并沒有促進公司績效的增長,在我國董事召開會議大多只是走形式,形式化問題嚴重,并且會議內容空洞無深意,盡管每年的會議次數符合規定有保障,但是并未產生實際上行之有效的決議,頻繁的會議反而增加了公司的運行成本,對增加公司績效起到了反作用。根據前方結論,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進:
第一,削減會議次數,合理規劃會議召開時間。頻繁的會議會使人產生疲勞甚至厭煩情緒,不利于提高會議效率,因此,會議次數宜精不宜多。公司在年初時就應該制度董事會年度會議計劃,在經營過程中突發事件發生確實需要召開臨時會議的話也應盡早通知董事,提前召開預備會議,以方便董事之間的相互交流,讓董事有足夠的準備時間,提前了解會議議題,以便更好地作出決策,而對于不急于處理且影響小的事件處理決策可以歸類到一起一次解決,既節省人力物力,又提高了會議效率。
第二,董事會會議的議題要合理,提高會議質量。對會議議題的制定要合理,不僅要體現董事會基本職權,更要突出其職能和任務。會議的關注點應在公司的長遠戰略發展上,現在的會議的重心大多放在對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雜事上,對公司長期戰略發展的關注反而很少,嚴重影響公司的可持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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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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