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效果研究
時間:2017-10-18 來源:www.xayqsn.com作者:lgg
第一章導論
新一輪農村金融的增量改革,提高了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初步形成了適度競爭的多元化、廣覆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本章主要是在清楚本文的研究背景、明確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義、歸納總結相關的國內外研究現狀及發展動態的基礎上,理清本文研究思路和構建技術路線、進而安排文章的研究內容和方法,通過實證分析凝練出論文的創新之處。
1.1 研究背景
我國正在形成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其他微型金融組織共同組成的多層次、廣覆蓋、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功能互補、相互協作,推動農村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可得性持續增強。通過農村金融創新以增加農村資金供給,己成為當前農村金融改革的政策取向,隨著國家多項鼓勵農村金融發展政策的出臺,各種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應運而生。2006年12月20日銀監會發布《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2007年1月22日出臺了《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及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組建審批工作索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各地的發展得到了大力推動。2008年5月4日,銀監會、人民銀行發布《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之后,小額貸款公司在各地紛紛成立。2012年5月,銀監會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將村鎮銀行主發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為15%,并明確在村鎮銀行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后,主發起行可以與其他股東按照有關原則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2014年,銀監會又啟動實施了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印發了《關于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的指導意見》,引導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用三至五年時間總體實現基礎金融服務行政村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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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研究目的和意義
本文基于農戶微觀調研數據,以陜西省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為例,分析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效果。具體研究目的定位為幾個方面: (1)運用博弈論和計劃行為理論,從理論方面,分析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效果,構建文章理論分析框架; (2)運用分層模型,實證檢驗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是否降低了我國西部地區農戶的信貸配給(成本和風險信貸配給、完全數量信貸配給、部分數量信貸配給),提高了農戶的信貸可得性; (3)采用 Ologit 模型和泊松門欄模型,分別探究農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意愿、信貸額度、信貸服務滿意度及其影響因素; (4)采用多變量 probit 模型,實證檢驗農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與傳統農村金融機構貸款之間的關系,并基于此,采用處理效應模型,對比分析不同渠道融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傳統農村金融機構)的農戶福利效應差異; (5)通過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現狀及問題分析,結合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效果實證分析結果,提出提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效果的政策建議和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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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效果理論基礎
本章首先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進行界定;其次理清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重要意義、主要經濟功能和特點;最后,在此基礎上分別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戶信貸可得性影響、農戶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服務滿意度、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戶福利影響三個方面構建本文理論分析框架。
2.1 概念界定
所謂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是相對于傳統農村金融機構而言提出,為了解決農村金融有效供給不足、農業自身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等問題,決策部門(主要指銀監會)自從2006 年 12 月 20 日發布《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后,2008 年 5 月 4 日發布《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2009 年 7 月制定《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2009—2011 年總體工作安排》,2010 年 4月頒布《關于加快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有關事宜》,2012 年 5 月出臺《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社等多種類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則按相關規定在各地紛紛設立起來。銀監會期望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機構可以植根于農村社會,服務于農村廣大中小企業和農戶,解決農村金融有效供給不足、金融服務缺失等問題。2014 年《關于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的指導意見》的提出,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工程得以鼓勵實施,其中提出的總體目標是通過鼓勵和引導的方式,使得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各地紛紛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以求在五年時間內實現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這些相關意見、文件的出臺和實施,有助于在農村地區尤其是西部地區形成農村金融工具多樣化、投資多元化、服務高效化、業務覆蓋全面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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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經濟功能
從國內外的研究文獻可以看出,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其轄區金融的發展水平,而從金融深化理論以及內生金融理論的推導,可以看出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金融反過來也會作用于當地經濟,即金融發展可以促進經濟增長。經濟和金融存在相互作用的關系,即經濟作為金融發展的基礎,金融發展中信用關系的發展程度取決于當地經濟發展水平;而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經濟的發展反過來也會受到金融發展的影響。因為經濟與金融之間這種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關系,金融體系的構建和發展則是應該考慮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而定。我國正處于經濟發展的轉型階段,且各地經濟發展存在較大的差距,正是因為經濟和金融的關系,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應該結合各區域城鄉統籌發展,考慮到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必須針對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狀況,構建多樣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從農村金融創新發展來看,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對促進我國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從農村金融創新發展來看,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對促進我國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通過縣域及以下行政單位設點,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其實,通過創新并提供農村信貸產品,增加農村資金市場的有效供給,形成農村金融市場的適度競爭;第三,解決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支農效果不理想問題。我國農村地區(特別是經濟落后的西部地區)金融服務供給不足,金融服務覆蓋面較小,農戶的金融服務需求并未得到有效滿足,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出現,通過對農村信貸產品的創新,可以有效緩解農村金融供給和需求不均衡的問題,農村地區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質量不斷提升,有效降低農戶及農村企業融資的成本,滿足其貸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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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西部地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歷程、現狀及存在問題 ........ 41
3.1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歷程 ........ 41
3.1.1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定位選擇 ....... 41
3.1.2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產生背景 ........... 43
3.1.3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進程 ....... 45
3.2 西部地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現狀 ........ 47
3.3 西部地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存在的問題 .......... 54
3.4 本章小結 .......... 58
第四章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對農戶信貸可得性影響實證分析 ........ 59
4.1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對農戶信貸可得性影響理論分析 .......... 59
4.2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對農戶信貸可得性影響模型構建 .......... 60
4.2.1 空模型 ....... 61
4.2.2 隨機截距模型 ..... 62
4.3 數據來源、變量選擇及樣本描述 .......... 62
4.4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對農戶信貸可得性影響估計結果分析 ............ 69
4.5 本章小結 .......... 76
第五章農戶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滿意度實證分析 .... 77
5.1 農戶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意愿及滿意度理論分析 .... 77
5.2 樣本描述與變量選擇 .......... 78
第七章提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農效果的政策建議及對策
針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國新農村建設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對提升我國西部地區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支農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首先,必須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進行宏觀調控;其次,應加強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自身的創新力度;最后,還必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積極推進配套改革,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創造良好的制度基礎和制度環境。
7.1 調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宏觀政策
在中國(尤其在中西部地區)農村金融供給嚴重不足,中低收入農戶很難從金融機構中獲得貸款。無論是各大商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的相繼股份制改革,還是農村信用社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實施,都可以看出農村地區在逐漸的被各種正規金融機構邊緣化,農村地區金融供給逐漸的單一化,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也在不斷的降低,農村金融供給遠遠滿足不了農村地區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農業經營主體(尤其是農戶和農村小微企業)從農村金融機構中難以獲得貸款,城鄉“二元金融”特征突出,農村金融服務依然是中國金融服務的短板。農村金融的低利性和政策性,逐漸被農村金融機構的商業性、趨利性所取代。農村金融的供給和需求嚴重錯位化,農村金融的供給和需求矛盾日益突出。 針對西部地區農村金融發展的問題,西部地區特別需要對農村金融的增量改革,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各地陸續設立,新型機構應該順應以上農村金融的發展趨勢,發揮其資本來源快捷、經營方式靈活的特點,扎根農村地區,服務農村、農業和農民,為農村地區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差異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這里的差異化主要是區別于傳統農村金融機構,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成為農村普惠金融的生力軍,逐漸形成多層次、廣覆蓋、多樣化的農村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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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如果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沒有農業保險情況下,給農業經營主體發放貸款,如果當年沒有發生自然災害,農業經營主體的農業生產經營良好,那么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農業經營主體則都會獲得利益,但是如果農業經營主體在借款當年發生意外事故,或者當地發生了嚴重的自然災害,那么,農業經營主體由于經濟損失,而無法及時向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償還貸款,那么,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將會承擔違約的風險。因為,農業產業是一個風險較大的產業,農村金融機構不得不采用較為謹慎的態度發放涉農貸款,而農業保險則為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金融機構之間提供了一個保障機制,以便使得農業經營主體更加容易從農村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另外,則可減少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業經營主體的違約承擔的風險。基于此,覆蓋面廣的農業保險體系急需建立,政府部門應該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不斷的進行農業保險創新,以更好的試用于農業的發展,降低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提高其的支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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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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