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承載力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及機理分析--基于中國31個
時間:2022-11-03 來源:51mbalunwen.com作者:vicky
本文是一篇投資分析論文,本文根據1999-2018年全國31個省份的外商直接投資及其影響變量、構建環境承載力綜合指標等數據,使用GLS、GMM及FE的回歸方法分析了環境承載力及其四個子系統(環境子系統、經濟子系統、社會子系統和資源子系統)交互項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并進一步對比這些關系在我國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差異性。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意義
自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大量外資不斷流向我國市場,促進了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整體而言,我國的外商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在近二十年來保持穩定增長的趨勢。統計數據顯示①,2010年我國實際利用外資的金額為1088.21億美元,占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18%。此外,由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公布《全球投資趨勢監測報告》的數據表明,中國在2019年引入的外商投資數額高達1381.35億美元,占我國GDP的1.03%,成為世界排名第二的引流大國。經過近20年的發展,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總額從1999年的7786億美元攀升到2019年的88400億美元,增長了11倍。對比我國東中西部三大地區,我國的外資流量分布體現出顯著的區域差異性問題。根據《中國統計年鑒》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我國東部地區吸收外資的總額高達63514億美元,占全國外商直接投資總額的81.7%;而我國中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總額僅為7863億美元、6360億美元,分別占總額比例的10.1%和8.2%。對于外商直接投資迅速發展的情況下卻存在著巨大的區域差異問題,引發了大量學者對于外商直接投資影響因素的研究。 研究發現影響外商直接投資的因素可大致歸結為以下方面:第一,我國經濟發達程度和市場需求與購買力對FDI具有顯著的影響,且FDI的聚集效應對吸引外資流入具有強烈的促進效用(Kwan and Cheng,2000;許羅丹、譚衛紅,2003)。第二,勞動成本優勢(包括低勞動成本和運輸成本)是外商進行投資決策時考慮的重要因素,特別是投資的區位選擇會充分對比這一要素(Buckley,1988;魏后凱等,2001)。第三,東道國的資源存量和相對技術水平也是FDI的主要因素(Borensztein et al.,1998;劉榮添、林峰,2005)。第四,進行外商直接投資過程中會受到當地政策影響,包括消極的環境規則限制和積極的政策優惠鼓勵(魯明泓,1999;Xing and Kolstad,2002;郭紅燕、韓立巖,2008)。然而,隨著外商直接投資的高速發展,在刺激當地GDP不斷攀升的同時,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損耗等問題。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方法
一、研究目的
鑒于現階段外商在我國的投資數額與范圍不斷擴大,外商直接投資在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對我國的環境、資源等造成一定的損耗與破壞。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為刺激經濟增長,實施鼓勵外商在華投資的優惠政策,實施“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戰略。但現階段我國正處于由高速度向高質量發展轉型過程,我國各省或地區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時也逐漸重視環境、資源等綜合因素,政策制定不僅僅圍繞經濟這一因素。大量文獻單獨分析環境污染、經濟增長等與FDI的關系,較少研究從綜合角度即分析環境承載力與FDI的關聯。因此,基于已有文獻,本文試圖構建環境承載力的綜合評價指標,并探索其對外商直接投資的作用結果。本文通過1999-2018年的中國省級面板數據,以外商直接投資為研究對象,深入挖掘環境承載力及其四個子系統的交互作用機制對FDI的影響;考慮到我國不同區域的經濟發達程度、資源、環境狀況等分布不均衡,將我國分東中西三大地區進一步進行區域差異性對比,從而了解我國不同地區影響FDI流入的主要因素,最后針對不同區域的環境、資源和經濟等現狀提出相適宜的政策建議。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利用文獻研究法等四種研究方法,對環境承載力及其子系統(經濟、環境、社會和資源子系統)與外商直接投資的關系進行深入研究。
(一)文獻研究法
首先閱讀并梳理大量國內外學政界有關于外商直接投資的論文、會議、著作及政府相關的政策,了解外商直接投資相關問題的研究現狀,梳理外商直接投資的主要影響因素與作用機制、環境承載力指標構建方法,從而明確本文的研究思路、創新與不足;其次通過查閱《中國統計年鑒》、各省份的《統計年鑒》以及宏觀經濟等數據庫,收集并整理對外直接投資及環境承載力各指標數據、影響外商直接投資的其他主要變量的數據。
第二章文獻綜述與研究假設
第一節環境承載力與外商直接投資
傳統的FDI理論認為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是為了憑借自身的比較優勢,使用過剩資金來獲取高額利潤的過程(吳彬、黃韜,1997)。外商進行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必定會考慮東道國的政策、資源和經濟狀況等因素,從而發揮自身優勢實現投資利潤最大化。國內外學者單獨分析了環境污染、聚集經濟、人力資本等因素對FDI的影響,較少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對FDI的作用方向,導致出現不一致的研究結論。如Zarsky(1999)認為對外直接投資雖然促進東道國經濟發展,但同時使其污染嚴重;而Birdsal et al(1993)表示對外直接投資帶來的先進技術有助于改善一國環境狀況。這一結果可能的原因是學者在分析環境污染與FDI關系時考慮的影響因素不全面,從不同側重點進行分析得出的結論也存在差別。故大量文獻為從綜合角度分析經濟、資源和環境等方面的整體狀況,逐步構建出綜合性評價指標——環境承載力,但這一評價指標與FDI關聯尚待深入探究。而環境承載力作為一個綜合性的因素,其對外商直接投資的作用機制也更為復雜。
大量文獻不僅橫向分析了我國各區域環境承載力的差異性,并縱向對比了環境承載力下的子系統發展情況。Wang and Liu(2019)基于“PS-DR-DP”理論模型綜合評價區域環境承載力的整體波動狀況,該模型包含了三個方面的正反對應指標——“壓力—支撐力”、“破壞力—恢復力”、“退化力—提升力”。雷勛平和邱廣華(2016)進一步細分并對比了經濟、資源和環境子系統的發展情況。環境承載力指標包括了經濟、環境等多個方面,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環境規制存在不平衡性,從而區域環境承載力也表現出不同結果。如李影(2015)根據環境承載力綜合評價指標將我國劃分為四個區域,環境承載力區域差異顯著,其中東部地區的得分明顯高于西部地區。因此,在分析環境承載力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時,應當考慮到區域差異性對不同地區作用結果的差異。
第二節環境子系統與外商直接投資
在環境方面,已有研究發現FDI與被投資國的經濟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同時對被投資國的環境污染產生負面影響(盧進勇等,2014)。國內外研究表示發展中國家成為了大多發達國家的“污染天堂”,且已有實證分析證明了我國屬于“污染天堂”這一假說(劉渝琳、溫懷德,2007;吳玉鳴,2007;Keller and Levinson,2002)。但也有研究持有相反的觀點,即我國并不符合“污染天堂”假說,且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的FDI對我國環境污染的程度也體現出差異性(許和連、鄧玉萍,2012)。學者通過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認為FDI屬于環境污染的原因,支持了“污染天堂”這一結論。但對比我國不同地區的這種因果關系,潘申彪和余妙志(2005)研究證實了FDI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存在地區差異性。已有文獻也進一步得出中部地區FDI非格蘭杰的原因(李國柱,2007)。
隨著FDI的快速發展,我國環境也遭到惡化,政府逐步推出相關的環境保護政策。如1992年黨的十四大強調“環境保護是基本國策”,這表明我國對于環境保護提升到國家發展層面。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明確“建設美麗中國”的目標,使其成為推動綠色化發展等戰略目標的新動力,認為該目標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因而,我國各省份均逐漸加強了環境規制,限制重污染型外來投資企業。吳玉鳴(2006)研究證實了FDI的流入導致環境規制的強化,但環境規制的強化對外商直接投資發展的減緩作用并不顯著。但John and Catherine(2000)通過創建條件對數模型對美國各州引入FDI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結論,即環境規制的強化會降低外資流入量。
第三章數據與模型....................................14
第一節模型設定..............................14
第二節環境承載力指標構建........................15
第四章實證分析................................24
第一節回歸分析......................24
第二節穩健性檢驗...................................30
第五章結論與政策啟示..........................34
第一節結論.........................................34
第二節政策啟示................................36
第四章實證分析
第一節回歸分析
基于回歸方程,得到的回歸結果如表4所示。表中的(1)列展示了環境承載力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在控制其他變量的情況下,環境承載力的系數為0.0415,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說明環境承載力對FDI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即當環境承載力減弱時,外資進入我國的阻力增強。可能的解釋為環境承載力作為資源、環境等指標評價體系,其弱化意味著當地的環境與資源遭到破壞或大量損耗等(黃敬軍等,2015),從而引起當地政府的重視,進一步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的管制,管制加強會增強企業的生產成本(Gray,1987),因而導致FDI隨著減少。這一結果與已有研究一致,如List and Co(2000)發現當東道國環境規制較差時,發達國家污染型企業為降低自身處理污染的成本而向該東道國進行直接投資。
列(2)結果顯示了環境承載力下的四個子系統與外商直接投資的關系。其中,環境子系統與FDI存在負相關關系,但統計結果并不顯著。可以發現,經濟子系統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上對FDI具有正向影響(系數為0.131),說明FDI偏好與經濟水平更發達的國家。社會子系統對FDI產生顯著積極的影響,這也驗證了以勞動力為代表的社會方面的因素確實對外商投資決策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高素質的人才能夠吸引更多的FDI流入。此外,資源子系統的系數為-0.0049但結果并不顯著,反映了資源子系統與FDI屬于負相關關系。例如研究發現煤炭資源屬于工業建設的必需能源要素且不可持續反復使用的資源,對一國經濟發展具有關鍵性的作用,而我國近年來煤炭消費數量位于世界前列(崔村麗,2011),為節約我國各項資源的存量,往往會減少資源損耗較高的外資企業流入,因此本文這一結論也符合現狀。列(3)至列(5)分別展示了經濟與環境子系統、資源與環境子系統以及社會與環境子系統之間的交互關系對外商直接投資的作用方向。可以發現,經濟和環境子系統系數為負,但參數估計結果并不顯著,說明在引入外資的過程中,經濟子系統對環境子系統未產生明顯的替代作用。 第五章結論與政策啟示
第一節結論
本文根據1999-2018年全國31個省份的外商直接投資及其影響變量、構建環境承載力綜合指標等數據,使用GLS、GMM及FE的回歸方法分析了環境承載力及其四個子系統(環境子系統、經濟子系統、社會子系統和資源子系統)交互項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并進一步對比這些關系在我國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差異性。
本文的研究結果表明環境承載力與外商直接投資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且西部地區相比東中部地區表現出更為顯著的促進作用。這與已有文獻得出了一致的結論(韓家彬、石寧,2019)。據測算數據顯示,1999年至2018年的環境承載力指數從-1.69上漲至4.62,而外商投資總額從7785.7億美元增長到77738億美元,驗證了環境承載力對外商直接投資的正向影響。而西部地區表現出更大程度的影響,基于環境承載力及子系統對FDI的作用機制分析,其可能的解釋為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西部地區政府評估環境承載力與FDI帶來的經濟效益時,環境承載力指數越高,越鼓勵外資進入;中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當地政府對于環境規制政策更為嚴格,從而增加企業生產成本、減少外商直接投資(何玉梅、羅巧,2018;Shadbegian and Gray,2005)。其次,從全國層面上,四個子系統中的社會子系統和經濟子系統表現出對FDI顯著的促進作用,而單個的環境子系統和資源子系統對FDI的影響在統計結果上不顯著。這表明影響當地FDI流入的最主要因素為經濟子系統和社會子系統,研究發現外資進入當地進行投資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居民收入、稅收等經濟因素以及人力資本等社會因素(Coughlin,1991;Borensztein,1998;孫俊,2002)。從分區域對比上,只有東部地區的經濟子系統對FDI產生更為顯著的積極影響,但社會子系統對FDI的正向影響只有在中西部地區在統計上顯著。由于FDI具備強烈的聚集效應(Campos and Kinoshita,2003),東部地區相比中西部地區的經濟更為發達,對FDI的影響越大。中西部地區相比東部地區而言,其技術型勞動力稀缺,故人力資本存量水平越高,吸引的外資流入越多(沈坤榮、田源,2002)。
參考文獻(略)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與意義
自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大量外資不斷流向我國市場,促進了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整體而言,我國的外商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在近二十年來保持穩定增長的趨勢。統計數據顯示①,2010年我國實際利用外資的金額為1088.21億美元,占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18%。此外,由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公布《全球投資趨勢監測報告》的數據表明,中國在2019年引入的外商投資數額高達1381.35億美元,占我國GDP的1.03%,成為世界排名第二的引流大國。經過近20年的發展,我國外商直接投資總額從1999年的7786億美元攀升到2019年的88400億美元,增長了11倍。對比我國東中西部三大地區,我國的外資流量分布體現出顯著的區域差異性問題。根據《中國統計年鑒》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我國東部地區吸收外資的總額高達63514億美元,占全國外商直接投資總額的81.7%;而我國中西部地區的外商投資總額僅為7863億美元、6360億美元,分別占總額比例的10.1%和8.2%。對于外商直接投資迅速發展的情況下卻存在著巨大的區域差異問題,引發了大量學者對于外商直接投資影響因素的研究。 研究發現影響外商直接投資的因素可大致歸結為以下方面:第一,我國經濟發達程度和市場需求與購買力對FDI具有顯著的影響,且FDI的聚集效應對吸引外資流入具有強烈的促進效用(Kwan and Cheng,2000;許羅丹、譚衛紅,2003)。第二,勞動成本優勢(包括低勞動成本和運輸成本)是外商進行投資決策時考慮的重要因素,特別是投資的區位選擇會充分對比這一要素(Buckley,1988;魏后凱等,2001)。第三,東道國的資源存量和相對技術水平也是FDI的主要因素(Borensztein et al.,1998;劉榮添、林峰,2005)。第四,進行外商直接投資過程中會受到當地政策影響,包括消極的環境規則限制和積極的政策優惠鼓勵(魯明泓,1999;Xing and Kolstad,2002;郭紅燕、韓立巖,2008)。然而,隨著外商直接投資的高速發展,在刺激當地GDP不斷攀升的同時,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損耗等問題。
第二節研究目的與方法
一、研究目的
鑒于現階段外商在我國的投資數額與范圍不斷擴大,外商直接投資在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對我國的環境、資源等造成一定的損耗與破壞。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為刺激經濟增長,實施鼓勵外商在華投資的優惠政策,實施“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戰略。但現階段我國正處于由高速度向高質量發展轉型過程,我國各省或地區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時也逐漸重視環境、資源等綜合因素,政策制定不僅僅圍繞經濟這一因素。大量文獻單獨分析環境污染、經濟增長等與FDI的關系,較少研究從綜合角度即分析環境承載力與FDI的關聯。因此,基于已有文獻,本文試圖構建環境承載力的綜合評價指標,并探索其對外商直接投資的作用結果。本文通過1999-2018年的中國省級面板數據,以外商直接投資為研究對象,深入挖掘環境承載力及其四個子系統的交互作用機制對FDI的影響;考慮到我國不同區域的經濟發達程度、資源、環境狀況等分布不均衡,將我國分東中西三大地區進一步進行區域差異性對比,從而了解我國不同地區影響FDI流入的主要因素,最后針對不同區域的環境、資源和經濟等現狀提出相適宜的政策建議。
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利用文獻研究法等四種研究方法,對環境承載力及其子系統(經濟、環境、社會和資源子系統)與外商直接投資的關系進行深入研究。
(一)文獻研究法
首先閱讀并梳理大量國內外學政界有關于外商直接投資的論文、會議、著作及政府相關的政策,了解外商直接投資相關問題的研究現狀,梳理外商直接投資的主要影響因素與作用機制、環境承載力指標構建方法,從而明確本文的研究思路、創新與不足;其次通過查閱《中國統計年鑒》、各省份的《統計年鑒》以及宏觀經濟等數據庫,收集并整理對外直接投資及環境承載力各指標數據、影響外商直接投資的其他主要變量的數據。
第二章文獻綜述與研究假設
第一節環境承載力與外商直接投資
傳統的FDI理論認為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是為了憑借自身的比較優勢,使用過剩資金來獲取高額利潤的過程(吳彬、黃韜,1997)。外商進行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必定會考慮東道國的政策、資源和經濟狀況等因素,從而發揮自身優勢實現投資利潤最大化。國內外學者單獨分析了環境污染、聚集經濟、人力資本等因素對FDI的影響,較少綜合考慮這些因素對FDI的作用方向,導致出現不一致的研究結論。如Zarsky(1999)認為對外直接投資雖然促進東道國經濟發展,但同時使其污染嚴重;而Birdsal et al(1993)表示對外直接投資帶來的先進技術有助于改善一國環境狀況。這一結果可能的原因是學者在分析環境污染與FDI關系時考慮的影響因素不全面,從不同側重點進行分析得出的結論也存在差別。故大量文獻為從綜合角度分析經濟、資源和環境等方面的整體狀況,逐步構建出綜合性評價指標——環境承載力,但這一評價指標與FDI關聯尚待深入探究。而環境承載力作為一個綜合性的因素,其對外商直接投資的作用機制也更為復雜。
大量文獻不僅橫向分析了我國各區域環境承載力的差異性,并縱向對比了環境承載力下的子系統發展情況。Wang and Liu(2019)基于“PS-DR-DP”理論模型綜合評價區域環境承載力的整體波動狀況,該模型包含了三個方面的正反對應指標——“壓力—支撐力”、“破壞力—恢復力”、“退化力—提升力”。雷勛平和邱廣華(2016)進一步細分并對比了經濟、資源和環境子系統的發展情況。環境承載力指標包括了經濟、環境等多個方面,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環境規制存在不平衡性,從而區域環境承載力也表現出不同結果。如李影(2015)根據環境承載力綜合評價指標將我國劃分為四個區域,環境承載力區域差異顯著,其中東部地區的得分明顯高于西部地區。因此,在分析環境承載力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時,應當考慮到區域差異性對不同地區作用結果的差異。
第二節環境子系統與外商直接投資
在環境方面,已有研究發現FDI與被投資國的經濟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同時對被投資國的環境污染產生負面影響(盧進勇等,2014)。國內外研究表示發展中國家成為了大多發達國家的“污染天堂”,且已有實證分析證明了我國屬于“污染天堂”這一假說(劉渝琳、溫懷德,2007;吳玉鳴,2007;Keller and Levinson,2002)。但也有研究持有相反的觀點,即我國并不符合“污染天堂”假說,且來自不同國家和地區的FDI對我國環境污染的程度也體現出差異性(許和連、鄧玉萍,2012)。學者通過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認為FDI屬于環境污染的原因,支持了“污染天堂”這一結論。但對比我國不同地區的這種因果關系,潘申彪和余妙志(2005)研究證實了FDI與環境污染之間的關系存在地區差異性。已有文獻也進一步得出中部地區FDI非格蘭杰的原因(李國柱,2007)。
隨著FDI的快速發展,我國環境也遭到惡化,政府逐步推出相關的環境保護政策。如1992年黨的十四大強調“環境保護是基本國策”,這表明我國對于環境保護提升到國家發展層面。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明確“建設美麗中國”的目標,使其成為推動綠色化發展等戰略目標的新動力,認為該目標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因而,我國各省份均逐漸加強了環境規制,限制重污染型外來投資企業。吳玉鳴(2006)研究證實了FDI的流入導致環境規制的強化,但環境規制的強化對外商直接投資發展的減緩作用并不顯著。但John and Catherine(2000)通過創建條件對數模型對美國各州引入FDI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結論,即環境規制的強化會降低外資流入量。
第三章數據與模型....................................14
第一節模型設定..............................14
第二節環境承載力指標構建........................15
第四章實證分析................................24
第一節回歸分析......................24
第二節穩健性檢驗...................................30
第五章結論與政策啟示..........................34
第一節結論.........................................34
第二節政策啟示................................36
第四章實證分析
第一節回歸分析
基于回歸方程,得到的回歸結果如表4所示。表中的(1)列展示了環境承載力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在控制其他變量的情況下,環境承載力的系數為0.0415,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說明環境承載力對FDI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即當環境承載力減弱時,外資進入我國的阻力增強。可能的解釋為環境承載力作為資源、環境等指標評價體系,其弱化意味著當地的環境與資源遭到破壞或大量損耗等(黃敬軍等,2015),從而引起當地政府的重視,進一步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的管制,管制加強會增強企業的生產成本(Gray,1987),因而導致FDI隨著減少。這一結果與已有研究一致,如List and Co(2000)發現當東道國環境規制較差時,發達國家污染型企業為降低自身處理污染的成本而向該東道國進行直接投資。
列(2)結果顯示了環境承載力下的四個子系統與外商直接投資的關系。其中,環境子系統與FDI存在負相關關系,但統計結果并不顯著。可以發現,經濟子系統在10%的顯著性水平上對FDI具有正向影響(系數為0.131),說明FDI偏好與經濟水平更發達的國家。社會子系統對FDI產生顯著積極的影響,這也驗證了以勞動力為代表的社會方面的因素確實對外商投資決策起到重要作用,尤其是高素質的人才能夠吸引更多的FDI流入。此外,資源子系統的系數為-0.0049但結果并不顯著,反映了資源子系統與FDI屬于負相關關系。例如研究發現煤炭資源屬于工業建設的必需能源要素且不可持續反復使用的資源,對一國經濟發展具有關鍵性的作用,而我國近年來煤炭消費數量位于世界前列(崔村麗,2011),為節約我國各項資源的存量,往往會減少資源損耗較高的外資企業流入,因此本文這一結論也符合現狀。列(3)至列(5)分別展示了經濟與環境子系統、資源與環境子系統以及社會與環境子系統之間的交互關系對外商直接投資的作用方向。可以發現,經濟和環境子系統系數為負,但參數估計結果并不顯著,說明在引入外資的過程中,經濟子系統對環境子系統未產生明顯的替代作用。 第五章結論與政策啟示
第一節結論
本文根據1999-2018年全國31個省份的外商直接投資及其影響變量、構建環境承載力綜合指標等數據,使用GLS、GMM及FE的回歸方法分析了環境承載力及其四個子系統(環境子系統、經濟子系統、社會子系統和資源子系統)交互項對外商直接投資的影響,并進一步對比這些關系在我國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差異性。
本文的研究結果表明環境承載力與外商直接投資具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且西部地區相比東中部地區表現出更為顯著的促進作用。這與已有文獻得出了一致的結論(韓家彬、石寧,2019)。據測算數據顯示,1999年至2018年的環境承載力指數從-1.69上漲至4.62,而外商投資總額從7785.7億美元增長到77738億美元,驗證了環境承載力對外商直接投資的正向影響。而西部地區表現出更大程度的影響,基于環境承載力及子系統對FDI的作用機制分析,其可能的解釋為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西部地區政府評估環境承載力與FDI帶來的經濟效益時,環境承載力指數越高,越鼓勵外資進入;中東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當地政府對于環境規制政策更為嚴格,從而增加企業生產成本、減少外商直接投資(何玉梅、羅巧,2018;Shadbegian and Gray,2005)。其次,從全國層面上,四個子系統中的社會子系統和經濟子系統表現出對FDI顯著的促進作用,而單個的環境子系統和資源子系統對FDI的影響在統計結果上不顯著。這表明影響當地FDI流入的最主要因素為經濟子系統和社會子系統,研究發現外資進入當地進行投資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居民收入、稅收等經濟因素以及人力資本等社會因素(Coughlin,1991;Borensztein,1998;孫俊,2002)。從分區域對比上,只有東部地區的經濟子系統對FDI產生更為顯著的積極影響,但社會子系統對FDI的正向影響只有在中西部地區在統計上顯著。由于FDI具備強烈的聚集效應(Campos and Kinoshita,2003),東部地區相比中西部地區的經濟更為發達,對FDI的影響越大。中西部地區相比東部地區而言,其技術型勞動力稀缺,故人力資本存量水平越高,吸引的外資流入越多(沈坤榮、田源,2002)。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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