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際傳承、家族權力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
時間:2017-05-17 來源:www.xayqsn.com作者:lgg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民營企業發展迅猛,在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受中國傳統文化和企業體制等多種因素影響,我國民營企業大多帶有較為濃重的家族化氣息。家族化一方面會降低企業代理成本,同時也會衍生出利他行為。因此,家族企業的健康發展一直是企業界和學術界非常關心的問題之一。 經歷 30 多年的發展,大部分的家族企業已經進入一二代之間權力交替的關鍵時期。范博宏在其所著的《關鍵時代:走出華人家族傳承之困》①中提出未來的 10—20 年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代家族企業整體交班的“關鍵世代”。受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相當一部分的家族企業創業者只有一個子女,這就使得在接班人的人選范圍上變得十分狹小。陳凌、竇軍生等在《2015 中國家族企業健康指數報告》中指出,雖然家族的年輕一代普遍擁有更高的教育和學歷背景,但在實際管理經驗上的缺乏使得家族企業傳承往往會伴隨著短暫乃至較長時間的痛苦期。與此同時,部分家族企業甚至會出現家族內部成員無人或無人愿意接班的情況。目前,在全球經濟緩慢復蘇的背景下,中國的經濟增長逐步放緩。2014年和 2015 年我國 GDP 增長率分別為 7.3%與 6.9%,依托于制造業等傳統行業的大部分中國家族企業面臨十分嚴峻的考驗。根據福布斯 2015 年發布的《中國家族企業調查報告》②中顯示,在所有上市家族企業中,無論是否完成了代際傳承,經營業績都相較之前有了一定幅度的下滑。完成傳承的家族企業,二代對于企業的掌控能力也將受到市場巨大的挑戰。而根據國外學者的研究,家族企業在每一次代際傳承中的成功概率逐次遞減,只有 3%的家族企業能夠傳承至第四代(Churchill 和 Hatten,1997)。在這一特殊階段,無論對于已經完成還是未完成管理權交接的家族企業,都面臨著巨大的考驗。家族企業代際傳承過程中的存在的傳承危機問題開始突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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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內容與基本框架
本文在研究中結合了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兩種方法。在規范研究中,本文首先對家族企業概念進行梳理和界定;然后綜合家族企業代際傳承相關理論與企業危機相關理論對家族企業傳承危機進行概念界定;最后研究家族權力、代際傳承進程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之間的作用機理。實證研究部分通過控股家族終極控制權和現金流權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之間相關關系展開研究。同時,根據家族企業代際傳承所處的不同階段,研究不同階段家族權力與傳承危機之間的相關關系。 第一章為緒論。主要對本文的研究背景、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研究的基本內容、文章框架以及本文選題的創新點分別進行了闡述。以家族企業為主要代表的民營企業作為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其發展過程中的代際傳承問題一直是學術界和實務界關心的熱點,從傳承危機的角度來研究家族企業代際傳承問題則是本文的一大創新之處。 第二章為概念界定與文獻綜述。首先對家族企業、家族企業代際傳承、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等概念進行整理和定義,總結了我國家族企業代際傳承的現狀和問題。在此基礎上,本文認為家族企業代際傳承危機包含了家族企業出現無人接班或在代際傳承進程中發生的企業盈利下滑、債務比例上升、市場價值縮水、核心員工離職、市場份額減少、企業破產和企業聲譽受損等一系列對企業持續經營不利的情況。本文在研究中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定義為家族企業代際傳承中所可能發生的企業財務危機和財務困境。本章的研究為后面的實證研究打下了基礎。 第三章為理論分析與假設提出。本章首先通過代理理論推導控制家族終極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對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影響,分析作用機理。其次,使用權威理論、社會認同理論和高階梯隊理論分析了不同傳承進程中家族權力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之間的相關關系,從而提出研究假設。 第四章為實證研究設計。本章主要包括了樣本選取、數據來源、變量的定義和模型構建。在選取樣本時,從同花順數據庫和 CCER 數據庫提取源數據,根據家族企業代際傳承三階段的定義進行多層篩選,獲取了上市家族企業代際傳承樣本。通過對已有文獻的歸納整理,定義家族企業傳承危機及其相關解釋變量,構建實證模型。 第五章為實證檢驗結果分析。本章主要包括描述性統計、主要變量相關性分析、多元回歸統計及穩健性檢驗。在本章中主要檢驗了兩方面問題:一是控股家族終極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對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影響作用,二是不同傳承階段家族權力與傳承危機之間的不同關系。為了保證結果的穩健性,本章選用替代變量對實證結果進行了穩健性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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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念界定與文獻綜述
第一節 家族企業的概念界定
上世紀 60 年代,關于家族企業主題的研究開始興起。由于國外在家族企業數據統計上相對完備,研究方法相對領先,國外學者在家族企業方面的研究隨著家族企業的繁榮發展逐步成為了一大研究熱點。而我國由于歷史原因和特殊的國情,大部分家族企業在改革開放之后才逐漸發展起來,關于家族企業的相關公開信息相對較少,學者們對家族企業問題的研究起步較晚。家族企業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形式,不同的學者對于其有著不一樣的思考和定義。正是由于缺乏統一和準確的定義,國內外對家族企業相關問題的研究存在不同的研究結果。自上個世紀開始,外國學者就開始嘗試對家族企業作出一個嚴謹、合理的定義,然而卻沒有一個特別統一的結果。本文對國內外學者關于家族企業的經典定義進行梳理,將從家族企業權力和家族企業傳承兩個視角進行界定。企業股東的經營管理權和所有權的多少對于其能否掌控企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家族企業中,通過家族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多少可以衡量企業是否為家族企業。所有權的比例是界定企業是否為家族企業的重要指標(Barnes 和Hershon,1994)。他們在研究中指出判斷家族企業的唯一標準即為家族是否擁有企業的所有權。Donckels 和 Frohlic(1991)擴展了前人的研究,認為家族企業所有權的標準應當達到一定的臨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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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基于家族企業傳承的界定
家族可以被認同為一個小型的社會。通過研究這個小型社會中各個成員的行為狀況來判斷企業是否為家族企業是家族企業界定上全新的視角。無論是從經濟學角度還是從社會學角度來研究家族企業,兩者都有一定程度的相關性。企業的代際傳承是家族企業的一種特有現象。Beckhard 和 Dyer(1983)和 Astrachan(2002)通過家族成員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參與程度來界定其是否為家族企業,要求有一定數量或者多代家族成員參與到企業的經營管理才將其確定為家族企業。與此同時,兩代以上的家族成員共同參與企業的高層決策也被作為定義一家企業為家族企業的重要標準(Donnelley,1964)。Churchill 和 Hatten(1987)指出家族的傳承意圖也是定義家族企業的重要參考依據。Chua(1999)在定義家族企業時側重于企業能夠在家族團體經營下有著良好持續的發展。綜上所述,諸多國外學者對家族企業的界定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又有相互聯系。家族企業經營管理權、所有權、家族成員對企業管理的涉入程度以及家族一代與二代之間的傳承意愿都可以作為家族企業判斷的標準。由于家族企業樣本的不同,家族企業相關研究的結果可能會出現顯著的差異,從而會影響研究結論的廣泛推廣(Westhead 和 Cowling,1998)。由此可見,學術界形成一個較為統一的家族企業定義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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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論分析與假設提出 ........... 21
第四章 實證研究設計 ....... 25
第一節 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25
第二節 變量定義與模型構建.... 26
第五章 實證結果分析 ....... 29
第一節 描述性統計.... 29
第二節 相關性分析.... 30
第三節 多元回歸分析........ 32
第四節 穩健性檢驗.... 36
第五章 實證檢驗結果分析
第一節 描述性統計
本文研究了 2002—2015 年我國 A 股上市家族企業的數據,經過多輪的收集篩選共取得 134 家企業,795 個觀測樣本。在這部分樣本中,本文根據家族企業接班二代在企業高管團隊中的職位變動情況,對每個家族企業所處代際傳承階段進行了詳細的劃分。根據統計,截止 2015 年,在本文所選取的 134 家之中,有 66家上市家族企業處于代際傳承第一階段(參與管理階段),一代仍然把握著企業經營發展的主體方向,占總樣本的 49.25%;有 44 家家族企業已經進入共同管理階段,接班二代已經擔任公司的總經理,在公司經營中起著關鍵作用,這一部分樣本占了 32.84%;而樣本中僅有 24 家上市家族企業完成了代際傳承,處于接收管理階段,接班二代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完全負責企業的經營管理,這一部分企業占了總樣本的 17.91%。從上述樣本初步可以看出,我國上市家族企業完全完成代際傳承的企業數量還是不多,大部分在代際傳承進程中的上市家族企業都還處于參與管理階段。所以,如果更好的避免傳承危機的發生,完成代際傳承的任務,對每個家族企業都顯得十分重要。 本文所涉及的主要變量描述性統計如表 5-1 所示,主要包括了回歸模型中的主要變量的樣本數、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標準差和中位數。本文主要研究的被解釋變量傳承危機(Crisis)為虛擬變量,取值為 0 或 1,平均值為 0.385,說明在整體樣本中發生傳承危機的樣本數量要少于沒有發生傳承危機的樣本。傳承危機程度(Extent)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別為 47.82 和 0.676,說明代際傳承中的不同家族企業財務健康程度相差較大。而主要解釋變量控制家族終極控制權(Con)和控制家族現金流權(Cash)最大值與最小值之間同樣相差較大,標準差分別為 15.64 和 16.72,反映了不同上市家族企業控股家族對企業的控制程度有著較為顯著的差距。有些企業選擇高度控制家族企業,而有些企業則選擇相對開放的股權結構,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投資到家族企業中。在控制變量上,不同家族企業的規模、財務杠桿、成立年限以及公司治理情況都有明顯的不同。公司資產負債率(Lev)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別為 0.882 和 0.049,說明不同上市家族企業的舉債程度差異較大,有些公司會有高額的負債,而有些公司則會采用較少舉債的策略。基本上,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還是與現實狀況相符,沒有出現特別異常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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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本文從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視角研究了家族企業代際傳承問題。根據前人的研究,通過代際傳承三階段的劃分標準,選取了發生代際傳承的上市家族企業樣本。同時對家族企業傳承危機進行系統的定義,將家族企業代際傳承過程中所發生的財務危機或財務困境定義為本文的家族企業傳承危機。通過控制家族終極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分析了控制家族權力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之間相關關系。考慮到代際傳承階段的不同,分組檢驗了不同傳承階段控制家族權力對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影響作用。通過對我國 2002—2015 年 A 股上市家族企業的實證研究,得出了以下結論。
第一,控制家族權力對于家族企業傳承危機存在一定的制約作用。在實證檢驗中,控制家族的終極控制權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控制家族終極控制權越強,代際傳承中家族企業財務健康狀況越好,發生傳承危機的概率越小。而控股家族現金流權與家族企業傳承危機之間同樣存在顯著負相關關系。當控股家族現金流權越多時,代際傳承中傳承危機發生的概率會下降。家族對于家族企業擁有較高的控制權可以減少代際傳承中企業經營的代理成本,緩解矛盾沖突。接班二代和家族成員能夠從企業獲取更多的經濟收益和情感實現,使得代際傳承的過程更加順利,企業發生傳承危機的風險降低。在控制家族權力上,本文主要選用了終極控制權和現金流權這兩種權力,為研究控制家族權力與傳承危機之間關系提供了一種研究范式,可以在今后的研究中進一步深化。
第二,考慮到不同代際傳承階段接班二代的行為會發生變化,控制家族權力對家族企業傳承危機的制約作用也會不同。從實證結果看,在參與管理階段與共同管理階段,控制家族終極控制權與現金流權仍然對家族企業傳承危機有著明顯的抑制作用。由于人們普遍具有損失規避的心理,控股家族在面臨接班二代在參與管理階段和共同管理階段所造成的決策風險時,會出于保護經濟利益和情感的雙重目的,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力度。家族所擁有的控制權越多,對企業支持越容易實現,發生傳承危機的可能性越小。而在接收管理階段,控制家族權力與傳承危機之間并沒有顯著相關關系。這可能由于企業的代際傳承經歷了一定的年限,接班二代對于企業的把控相對成熟,在經營上決策失誤的概率大大降低。目前,完成代際傳承進入接收管理階段的上市家族企業數量較少,這也對接收管理階段的研究結論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可以在今后的研究中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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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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